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基层基础年”和“质量提升年”的双年工作部署,宝安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增强司法公信为重点,以能动服务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双年活动,全面履行司法职责,强化司法职能,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全面建设,打造深圳科学发展示范区和特区一体化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狠抓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制定司法服务标准,坚决杜绝不良习气。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服务机制,通过走访、外网、微博等各种渠道,密切联络人民群众。依法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妥善处理各种涉诉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强化辖区经济质量提升的司法保障力度。
二是扎实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举办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员主题活动,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工作,推进干警赴基层挂职锻炼,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实施“学习型法院”建设,推动强化思想教育“铸魂立德”工程建设、提升司法能力“金色法槌”工程建设和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心灵北斗”工程建设。创建法学研究会,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完善初任法官选拔机制,落实法官助理导师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培养专家型法官,加强队伍梯队建设。
三是深化司法机制创新,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整合审执规章制度,加强审判质效和层级管理。贯彻“司法无为”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廉洁教育,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多层次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系统完善基层矛盾源头防控、诉前联调、审前调解、小额速裁、快速审理和普通程序并存的多层次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四是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强化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完善基层便民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评价指标,建立完善评价数据收集和统计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事务公开化,努力实现阳光司法。着力打造多维立体宣传机制,完善普法宣传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