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
活动公告
为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宝安法院定于2013年4月12日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并向社会征集10名群众代表一起零距离体验法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日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5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开放日活动内容
参观法院办公办案场所,观摩和旁听庭审。
三、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人员范围
经申请并获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数约10名。
四、报名程序
有意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群众,自即日起可登陆宝安区人民法院网站www.bafy.gov.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传真(传真号码:075529997992),也可通过 @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报名参加,法院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并于4月11日前电话通知相关事宜。届时,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参观。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热忱欢迎踊跃报名参加。
联系人:吕静 联系电话:29997273
附: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开放日”活动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开放日”
活动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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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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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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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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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人 声 明 |
本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属实,本人将自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旁听庭审的相关规定,遵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工作秩序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如有资料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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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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