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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1-16 17:3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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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这是宝安法院法警大队继2010年、2011年以来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警队”、“标兵单位”和“岗位大练兵优胜集体”等荣誉称号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2012年,宝安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上级警队的大力支持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狠抓司法警务保障服务工作,以最高院开展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为契机,以创建现代化服务型排头兵警队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切实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出动警力29677人次,保障刑事一审案件开庭7452件、押解被告人10889人次,协助民商事查封保全2686件、完成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5400份,安检来院人员97000人次,查获仿真手枪、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142件,及时处置缠访、闹访、扰乱法庭秩序、办公秩序等172人次,执行司法拘留220人次,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法院工作机关的安全有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宝安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坚定不移地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宝安法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司法警察大队学习,认真履行司法职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里争取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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