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自觉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进一步深化司法管理机制改革,12月21日,宝安法院正式设立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与光明、龙华两个新区的司法事务联络工作,创新参与新区社会管理机制,为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是促进联络工作规范化。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作为保持宝安法院的内设机构,专门负责联系、组织、协调与两个新区有关的司法事务工作,定期通报情况,保持交流畅通,促进联络工作向规范化、日常化发展。
二是建立联络工作新模式。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主要负责定时通报司法信息,深入了解新区的司法需求,参与新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协调涉及新区的重大敏感案件等,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联络工作新模式。
三是实行联络工作分工负责制。联络工作实行分工、分级负责制,由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负责全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再由宝安法院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跟进具体事务的落实执行工作,促进联络工作有序发展。
四是保持联络工作人事简约化。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其工作人员也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兼任,在不增加人事的情况下进行内部挖掘,取得“增事不增人”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