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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针对“志愿者百场庭审评查”活动发现庭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措施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11-17 16:36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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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丰富“两评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和促进司法公开,宝安法院于今年6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志愿者百场庭审评查”活动,向社会公开招聘了85名志愿者对102场庭审进行评查,借用志愿者非专业的眼睛,跳出法律思维的惯性,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来帮助司法人员发现平时已熟视无睹甚至无视的庭审问题和提供宝贵的改进意见,让专业的庭审工作更贴近普通民众的心声,起到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良好效果。通过评查,宝安法院共发现各类问题53个,其中庭审形象方面的问题有21个,占39.62%;庭审纪律与庭审程序方面的问题各有14个,各占26.42%;庭审驾驭能力方面的问题有4个,占7.54%,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庭审形象不够严肃。某些法官把法袍带到审判庭后再更换,宣布休庭后未能敲击法槌;某些陪审员的发型不够端庄;未能正确悬挂出庭人员标识牌甚至未悬挂标识牌。

    二是庭审纪律有待加强。庭审人员存在迟到、托腮、打瞌睡等现象;某些庭审未能按时开始;未能有效制止旁听人员随意走动或使用手机等干扰庭审现象。

    三是庭审程序不够规范。书记员未宣布或使用录音宣布法庭纪律;某些庭审未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或告知内容过于简单;某些法官的声音不够洪亮等。

    四是庭审能力有待提高。某些法官的审理思路不够清晰,庭审逻辑有点混乱;某些庭审过于拖沓,在某些程序上花费过多时间;未能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等。

    针对以上问题,宝安法院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要注重司法礼仪。法官应在着装整齐后才能进入法庭,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法槌;书记员开庭时须着制服并佩带法徽,人民陪审员开庭时应着衬衫、西装等正装;庭审人员应保持发型端庄、得体,不得佩带与其身份不相关的饰物;书记员在开庭前要检查标识牌等物品是否规范悬挂摆放。

    二要严肃庭审纪律。开庭要准时,杜绝司法人员开庭迟到现象,坚决杜绝任何托腮、打瞌睡等不雅动作;因客观原因导致庭审延迟的,法官应在庭审前当众予以说明;因当事人迟到导致庭审延迟的,应对迟到人员当场进行训诫;法官应及时制止随意走动或接听电话等行为,必要时训诫或责令庭外等候。

    三要规范庭审程序。每次开庭前书记员应口头宣布法庭纪律,不能以播放录音的方式代替;法官应认真向各方当事人交待诉讼权利和义务(简易程序可按有关规定执行);法官讲话声音要洪亮,必要时应使用扩音器。

    四要提高素养能力。应加强司法人员庭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法官应适当提前了解案情,做好开庭预案,围绕案件重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应注意控制庭审节奏,使庭审过程详略得当。

    五要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各业务庭室对庭审工作的重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不足及时整改;由各部门成立庭审工作联合检查小组,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庭审情况并予以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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