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院现空缺8个法官助理岗位,4个司法警察岗位,急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予以补充,其中法官助理岗位主要从事立案、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司法警察岗位主要从事刑事审判的押解、值庭,外出执行的秩序维护及安全保障,法院及法庭工作区、审判区的安全保卫等。
二、招聘条件
按照我院《合同制法官助理管理规定》及《合同制司法警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两个岗位的招聘条件为:
法官助理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通过司法考试或有一定文体特长的竞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司法警察岗位(男性)--原则上从有关警察院校或从部队复员退伍战士中招录,个别有一定文体特长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录用。具体条件:1)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7月31日);2)身体健康,军事技能良好;3)身高在175CM以上;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特别说明:我单位对聘用人员有最低服务二年的年限要求。
三、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月薪3000元左右,司法警察月薪2000元左右,单位对聘用人员在购买社保、住宿、就餐方面提供便利。
四、招聘程序
根据我院《管理规定》,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司法警察岗位为体能测试)、面试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8月9日、8月10日及8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在法院A栋802室接受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表(打印后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司法警察岗位的还需要提交退役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组织考试--初定在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试形式为:法官助理岗位进行试岗面试,司法警察岗位进行体能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包括队列、拳术(自选)、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等五个项目。入围考生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组织体检—考试结束后,安排入围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招录公务员、职员的标准进行。
通知到岗--根据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录人选,报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通知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宝安法院招录聘任制法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二:宝安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