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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首次征集志愿者参加百场庭审评查活动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6-06 11:5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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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宝安法院创新庭审评查工作形式,丰富“两评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将专业评查与公众评查相结合,制定了《关于志愿者百场庭审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有:

    一是首次征集志愿者参加庭审评查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此次活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高校师生及其他普通市民参与。志愿者征集范围覆盖各行各业,且不论志愿者具有的专业背景,尽可能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健全民众意见收集及反馈机制,提升庭审评查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二是拓展庭审评查范围,增强评查方式灵活性。参与庭审评查的案件为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开庭审理的一审、重审和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评查方式由志愿者自主选择,包括两种:一、选定具体日期后,志愿者到审判庭或通过观看视频直播的方式随机对当日庭审进行评查;二、选定评查期间后,志愿者自行安排时间在此期间内以前述方式对庭审进行评查。

    三是详细制定评查内容,全方位评价庭审各环节。每场庭审将向志愿者分发《庭审评查记录表》作为庭审评查的依据。评查内容涵盖司法礼仪,法庭纪律,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庭审活动公正性及综合评价等六大项目,每个项目下面又包括若干量化评分小项,并设有评价意见栏,使志愿者在对庭审进行全方位评价的同时,能充分发表评查意见与建议。

    四是及时反馈评查结果,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宝安法院将在活动结束后,对于志愿者在庭审评查中发现的法官司法素养等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并进行通报,要求各业务庭室对照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由审管办、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并就志愿者对庭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适时进行反馈:意见正确的,将核查整改情况并反馈给志愿者;意见属于志愿者个人理解问题的,向其加以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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