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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荣获全市“优秀法院”、“先进法院”两项荣誉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3-05 09:34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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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8 下午,在深圳市中院建院三十周年回顾展望暨2011年度全市法院工作总结会议上,宝安法院被评为第四届全市“优秀法院”,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同时喜获“2011年度全市先进法院”荣誉称号,也是全市唯一同时获得两项荣誉的基层法院。     

2011年,宝安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开拓创新,团结拼搏,各项工作和全面建设实现了新发展、新进步,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152(含旧存),同比下降10.47%;结案44597件,同比下降9.9%;未结1555件,同比下降24.18%;结案率96.63%,同比上升0.61个百分点,收结案数继续位居全市法院首位,审执案件呈现出“三高两降”良好局面,即结案率、调解率和结案均衡度在较好基础上继续保持优势,收案则出现多年来少有的下降情况,积存的未结案件更是大幅下降。在全市基层法院“奋力实现排头兵”工作达标竞赛活动中,总分名列前茅,2011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更是取得了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六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还被省法院授予“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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