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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三项措施推进 刑事审判工作提速提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11-24 15:12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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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是深圳全市基层法院收结案大户,尤其是刑事案件在全市所占比例居高不下,2010年全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430宗,占全市基层法院收案量的37%,已超过“关内四区”收案总量,今年110月已受理刑事案件5132宗,同比增长15.12%。公正高效的审理这些多发的刑事案件,既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维护当事人权益,保护被告人权的有效回应。提速提效成了宝安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面临的主要考验。为此宝安法院推出三项措施推动刑事审判工作:

(一)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审理

积极探索建立有宝安法院特色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指派刑庭三名法官和六名助理专司办理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实现“快开庭、快审理、快宣判”。截至今年10月份,快审机制共受理刑事案件1981宗,审结1743宗,结案率为88%;判处非监禁刑人数为61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3%;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8宗,调撤56宗,附民调撤率为72%。在刑事和解方面,包括当事人退赃、退赔、附民调撤案件在内,刑事和解率达40%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约2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通过实行效果来看,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结案率、扩大非监禁刑适用率、提高附民调撤率、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审理提速提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宝安法院“快调、快审、快执”三快工作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普通案件精细化审理

经过 “快审”后,只有那些确实有相当难度的案件才会按常规程序进入审判流程,为普通程序案件腾出了人手,腾出了时间,便于集中力量精细化审理普通程序案件:一是强化量刑辩论程序,将量刑辩论程序落实到每个庭审中去,拉近被告人、律师及其相关当事人与公诉人对量刑的分歧;二是做好判后释法工作,宝安法院要求每个判决后附加法律条文,做到“明法”,判后由法官及法官助理对相关判决或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和法律解释,做好“释法”。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判、繁案精审,对提高案件质量,减少上诉,降低发改率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三)重大疑难案件重点攻关

对涉黑、涉众型犯罪案件、经济案件等重大案件集中刑庭力量进行集中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整合公检法资源,组织骨干力量进行个案突破,加快流程。截至今年10月份宝安法院成功审理了5宗涉黑犯罪案件,其中一审审结2宗,一批被告人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得以成功圆满审理完成。

通过上述三项举措,截至10月份,宝安法院与刑事审判有关的15项“全市基层法院排头兵竞赛活动”指标,有14项得以超额完成。非监禁刑适用率从上半年的20.1%提高到了目前的27%,服判息诉率从上半年83.97提高到了86.61%,发改率控制在1.5%以内,远低于4%的排头兵指标,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提速提效,为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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