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安法院刑事案件收案数呈直线上升趋势,2010年全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430宗,占全市基层法院收案量的37%,已超过“关内四区”收案总量,2011年预计受案数将会进一步提高。为积极应对
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
提高办案效率,
宝安法院开展制度创新,以
专人办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为突破口,探索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目前,已
抽调两名法官专门负责办理刑事简易程序案件
。
自2011年4月12日实施以来,截至7月22日,实施刑事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共受理刑事案件823宗,结案717宗,结案率为88%;判处非监禁刑人数为273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3%;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9宗,调撤28宗,附民调撤率为72%。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结案周期缩短,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由25天缩短到16天左右,超审限现象大幅度下降;二是实现了该类案件量刑的相对平衡,由专人专司审理刑事简易程序案件,特别是在目前大量适用非监禁刑的情况下,有利于实现量刑的平衡和非监禁刑适用的统一性,目前尚无一宗反映同类案件量刑不平衡的意见反馈;三是迅速提高了非监禁刑适用率,4月12日至7月22日简易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3%,使全部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从第一季度的14%提高到第二季度的21%,保障了非监禁刑排头兵指标的实现;四是相对减轻其他法官办案压力,4月12日至7月22日刑庭承办普通案件法官共收案1064宗,平均每位法官收案约91宗。大大减轻审理普通程序案件法官工作压力,有利于他们集中精力于疑难案件研究,提高整体办案质量。
通过试行一个季度的效果来看,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简易程序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实现量刑平衡,促进案件的繁简分流和审理的提速提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宝安法院“快调、快审、快执”三快工作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为特区一体化和大运会的顺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