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著作权人及其相关权利人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我院受理的涉网吧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剧增,自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于
一、 现阶段涉网吧类案件的特点
1.受案数量与比例大幅增长。
2.案件类型集中体现为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主要表现为原告认为,被告网吧在其电脑的影视服务器上播放该影视作品,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3.侵权行为认定复杂化。网络上的侵犯影视作品的行为隐蔽性强,致使侵权人的身份很难确定。同时,随着侵权方式不断向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法院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更加复杂化,如某些案例中,网吧提供服务器,影视作品提供商提供网吧影院系统及影视资源;提供商在网吧影院系统软件中故意预留缺口,以方便网吧根据顾客需求自行添加影视作品;网吧私自添加了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则其中的侵权责任认定困难。
4.网吧被反复起诉情况较多。由于同一家网吧播放的多部影视作品往往分属不同的权利人,网吧反复被起诉的情况特别明显,导致网吧对诉讼采取消极逃避态度,庭审中缺席比例不断提高,该类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也急剧下降。同时,由于被诉网吧覆盖范围广,诉讼的发展非常不利于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涉网吧案件的成因分析
综合来看,导致涉网吧类案件频发的原因主要有:
1.网吧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一是大部分网吧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与意识,对网上影视作品著作权审查能力有限,甚至不知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二是部分网吧经营者为提高竞争力,争取消费者,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仍然为之。
2.影视作品授权模式不规范。当前国内影视服务提供商提供影视更新服务的授权模式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市场比较混乱:既有出品商授权,也有代理机构授权(在代理机构授权中,还可能存在虚假版权风险);既有独家授权,也有非独家授权;既有原始代理机构授权,也有二次代理机构授权等。这些情况的存在增强了网吧经营影视作品的风险。
3.反盗版团体职业化。由于反盗版市场巨大,收益丰厚,市场上兴起一些专业反盗版团体。此类团体由影视作品权利人授权,对侵权网吧进行批量取证、诉讼。由于其在法律运用、证据取得、应诉调解等方面能力专业,使得打击网吧侵权的范围和力度更大,进而导致起诉的案件数量增加。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涉网吧侵犯影视作品知识产权案件频发,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网吧行业健康发展这一问题,建议:
1.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网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开展专项知识产权培训,集中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网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报道典型案例、组织庭审旁听、开展普法讲座等,扩大案件审判效果,延伸已有案例审判效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与意识。
2.加强网吧自身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网吧在选择影视版权提供商时,应注重审核其经营资格及权利许可资格和范围,尤其注重审查协议中的责任承担条款;同时,应加大对影片来源的审查力度,一旦发现未经权利人合法授权的影视作品,应立即删除。
3.发挥网吧行业协会指导作用,完善业内管理方式。网吧行业协会应组织学习培训,增强网吧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指导网吧开展自身影院系统涉侵权影视作品排查活动,防患于未然,避免陆续被诉至法院;在诉讼中,指导或代表网吧参与诉讼,鼓励网吧出庭应诉,协助调解,降低网吧应诉成本。
4.建立并完善影视作品授权模式,畅通取得网络传播权的合法渠道。网吧行业协会应积极与文化管理单位、版权管理机构进行沟通、交流,逐步建立统一的影视作品版权集体管理平台,探索并完善影视作品授权模式,畅通网吧取得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合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