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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喜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07-06 11:56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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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 628,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宝安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作为此次评选广东省仅有的五家获奖法院之一,此项荣誉是对宝安法院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

一直以来,宝安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的切入点,确立了“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的基本思路:一是围绕审判中心,完善民主集中制,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二是将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业务庭结案率位居前列的法官中,95%以上是党员,在近三年评选的办案能手和调解先进个人中,有87%是党员;四是将党性教育贯穿于青年法官培养的全过程,组织青年法官接访群众、访贫问苦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他们的党性修养和培养优良的司法作风;五是通过党建工作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文明,落实司法为民,近年来,社会各界、当事人、代理人对宝安法院的工作总体反映良好,法院在人大会上工作报告通过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六是由资深党员担任专职廉政监察员,通过党建促进司法廉洁。

近年来,全院涌现了11个院级先进党支部,5个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多名党员受到市、区表彰。通过切实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实现了超负荷工作状态下工作业绩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活力和亮点。宝安法院将以荣誉为前行动力,再接再厉,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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