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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强化审判管理 提高审判质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04-08 13:09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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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不断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审判管理部门专门化。为完善审判管理体系,将督导委并入审管办,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审判管理职权,由审管办统一对全院案件质量进行动态跟踪、汇总、分析和指导,改变传统的分散、多头管理模式,逐步探索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实效化。

二是审判管理制度化。按照“人定制度、制度管人”的原则,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办案期限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审前调解工作规程》、《财产保全工作细则》等46项审判管理制度,并修订梳理后编纂成册,形成一整套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监督有力的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完成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低层次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转变,规范了日常工作程序,优化了审判管理效果。

三是审判流程管理动态化。对各类案件进行审限跟踪、节点监控,通过节点的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重点对开庭公告、庭审、审限和归档报结等几个环节进行定期检查:每月抽取已排期的五十宗案件,核查案件的公告排期信息与实际开庭情况是否一致;通过数字法庭检查和实地庭审检查两种方式对法官的开庭审理过程进行检查,其中实地庭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会进行现场点评,并组织相应的业务庭庭长和参加审判的法官进行讨论;每月通报全院超审限案件情况两次,久拖不决的报院长签发督办令,要求承办人说明原因,列明结案计划;严格实行归档报结制,每月核查报结数与归档数是否一致。

四是审判管理手段信息化。按照“以建设带动应用,以应用促进发展”的思路,抓住全省法院诉讼信息系统并网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三十个数字化审判法庭,研发排头兵达标竞赛系统。同时加强信息软件的配备、升级与应用,把加强信息化建设与领导决策、涉诉信访、审判指导、业绩考评等工作相结合,努力促进法院管理的数字化、现代化。

五是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常态化。由审管部门组织协调,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监控,定期对裁判文书、归档卷宗、上诉移送卷宗进行抽查,强化对评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切实改进和提高案件质量。对中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全部通过“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通过承办人自查——审管办核查——审委会复查的程序对发改案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法官奖惩、任免的依据。同时每季度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严格评比标准,增强示范和引导作用。

六是审判绩效管理精确化。年初宝安法院开展了 “奋力实现排头兵目标年”的竞赛活动,按月发布各业务部门及审执法官的排头兵指标数据及达标情况。每季度选出单项标兵,年终时将累计获得次数最多的季度标兵评选为年度标兵。各项排头兵指标纳入到年终考核体系,每获得一次季度单项标兵可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获得累计加分,以客观数据真实体现审判人员的工作业绩,使干警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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