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
因工作需要,本院现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7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刑事审判的押解、值庭,执行工作的秩序维护及安全保障,以及工作区、审判区的安全保卫等辅助性事务。
二、招聘条件
根据我院《合同制司法警察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从有关警察院校或从部队复员退伍战士中招录,个别有其它特长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录用。
基本任职条件包括:1)年龄在25周岁以下;2)身体健康,军事技能良好;3)男性身高在
三、工资待遇
月薪2000元左右,单位购买社保,并在住宿、就餐方面提供便利。
四、招聘程序
根据《规定》,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为:
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日(周二)起至2011年3月3日(周四)止;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打印后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最近1年的体检报告(截止3月3日)等。请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提交到宝安法院政治处A栋805室陈鸿毅处(电话29997080,传真29997081)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定于3月4日(周五)、3月5日(周六)两天进行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报名表请在下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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