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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违法犯罪 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宝安法院向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9-02 10:25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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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开展少年综合审判工作三年来,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千余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2000余名。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在校学生犯罪的刑事案件显示,犯罪的在校未成年人呈现低龄化趋势,且集中在个别学校。为预防和减少我区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近日,宝安法院向宝安区教育局发出了四点司法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建议将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成效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出现学生违法犯罪较多的学校、班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应实行挂点帮教,加强管理和引导。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教育的互动。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政法部门和工、青、妇等团体配合,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家长座谈会,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总结交流管理教育子女的经验教训,向家长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使家庭这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真正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联系。建议学校与司法机关等部门定期沟通信息,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应丰富教育载体,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如举办模拟法庭、组织在校未成年人旁听庭审活动、邀请失足未成年人到学校现身说法等。司法机关要与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坚决取缔学校周围的网吧、桌球室、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应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和刑满释放的人员组织回访考察和跟踪教育,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四、建议研究增设宝安区工读学校的可行性,将被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集中起来教育帮教。要根治青少年违法犯罪仅靠普通教育远远不够,必须靠工读教育才能奏效。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工读教育成功教育转化了数以万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并把他们培养成为有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并造福家庭与社会的公民。实践证明,工读教育是根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的首选方法和途径,也是最经济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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