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为维护法院审判、办公秩序,保障机关安全,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积极遵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该院制订了《安全管理规定》、《应急行动方案》、《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自查和整改,从思想、制度、设施等方面标本兼治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保工作,多方位确保办案安全。
一、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防范
该院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干警就加强法院安全防范进行教育培训,做到“四有”——有案例、有讨论、有笔记、有思路,要求全院干警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对于新录用的干警,岗前培训即纳入安全防范的培训内容,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规定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院里关于着装、门禁卡的规定,接待当事人一律在调解室或审判庭,确保当事人办事便利,法官办案办公安全。
二、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该院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针对不满人民法院裁判、有可能铤而走险的重点人员,做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积极做好稳控工作,严防极端事故发生。对重特大群体性事件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部门网评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收集涉法安全信息,并及时反馈安保部门。
三、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
该院建立了由院长
四、规范审判管理工作 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
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保持高度敏感性,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如建立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劳动争议案件的预警机制,防止群体性事件;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注意多做思想工作、重调解;对财产保全和评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五个严禁”,慎用拘留措施;把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尽量做到最大化。二是在看押工作中,密切观察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