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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队伍廉政监督建设的若干意见》多项新举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7-28 10:0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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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是司法的生命线,更是司法从业者的生命线。为了固守这条底线,确保清廉的职业操守,切实树立司法公信力,宝安法院近期出台《关于全面加强队伍廉政监督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完善法院队伍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整体联动、协调配合的廉政监察网络,进一步掌握纪检工作主动权,更加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和完善专兼职廉政监察员队伍。加强专兼职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提出在六个派出法庭支部增设专职廉政监察员。廉政监察员同时兼任支部副书记,主管党务工作、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庭长管理司法政务,不承担任何审判执行任务。并在督导委成立一个工作组,专门负责内外廉政作风建设信息收集工作。

二是搭建脉络清晰、协调合作的廉政监察网络。监察工作实行一个部门主管,内外两条监督脉络的组建方式。监察室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全院纪检廉政监察工作,向院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院内由各部门专兼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开展日常监察工作,督导委、政治处、办公室、信访室等职能部门在各自履职过程中,就廉政问题与监察室以及专兼职监察员沟通协调,共同健全防范廉政风险的排查、预警和内控机制。院外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司法联络员以及涉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构建成强大的监督网络,随时监督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内外活动。通过加强内外监督网络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和掌握干警业内外的廉政信息,并提高信息的收集、共享和分析、处理能力,强化对违法违纪主动查处力度。

三是完善法院内部监察纪律以及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沟通机制。除加强在编干警的廉政建设外,突出对临聘人员的廉政管理,要求全院聘用制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在新入职干警(包括聘用制)的上岗培训中增设廉政教育专项科目;所有审判、执行案件均附统一制式的廉政监督卡,由当事人填写并由专门部门和人员回收存档,尤其突出对大标的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案件、涉倒闭企业案件、多方关注的热点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的廉政监督;建立廉政监督档案,跟踪了解当事人对案件进展情况的意见以及对办案人员的廉政意见,不定期组织由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参加的司法廉洁座谈会或采取个别约谈方式及时掌握司法情况和廉洁办案情况;督导委、政治处、办公室、信访室等各职能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同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络,利用司法检查、案件评查、考察考核、信访接待等活动,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隐患和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廉政监察员、监察室做进一步处理。

四是加强与法院外部司法监察网络的沟通协调。监察室作为廉政工作外联主体,每季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察员和司法联络员以及部分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的司法廉政座谈会,也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个别约谈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外部对司法工作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专职廉政监察员也要强化与社区组织、有关企业和群众的日常沟通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件的线索和信息,做好基础处理和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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