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法院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决定自2010年5月初至8月底,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尊重当事人、尊重代理人”专项活动,这项活动是我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排头兵竞赛达标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亲和力、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尊重当事人、代理人应当是全方位、立体化的,既体现在衣着举止、一言一行上,也体现在规范司法、辨法析理上。针对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服务礼仪缺失、司法不规范等现象,我院要求全体干警树立对当事人、代理人最大的尊重就是规范自己司法行为的思想意识,以依法办案为基础,热情服务、提供便利,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该活动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亲和力、公信力,增强宝安法院的软实力,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为初衷,以“三提升”、“三摒弃”为活动目标。力图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提升法院的品牌形象,提升当事人(代理人)对法院的满意度,同时从根本上摒弃“冷、横、硬、推、拖、压”陋习,摒弃电话礼仪缺失的陋习,摒弃不规范司法的陋习。
为推动活动开展,宝安法院设立了“双尊”活动办公室,并建立“双尊”活动严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方案,该项活动从5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划分为动员、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完善及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每个活动阶段都安排详细的活动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司法礼仪规范(修订版)》、陈燕萍法官《让司法更贴近国情——我的审判工作体会》等文件、报告;查摆剖析问题,广泛征求当事人、代理人对法院工作意见,并结合意见查摆问题,将存在问题反馈给部门和个人,并责令其提出剖析意见,在整改完善阶段,要求各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法院针对整改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双尊”活动要求各部门进行总结,并根据总结情况补充完善制度;此外确定每个活动阶段的责任部门,及时对活动内容的开展进行指导、督促。
宝安法院明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做到思想发动到位、部署工作到位、评议渠道开通到位、问题揭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即活动开展要紧密联系我院的工作实际,关注当事人和代理人反映强烈的“三个陋习”等问题,通过整改活动,切实树立司法为民的社会形象。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开展“双尊”活动为契机,要紧密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新特点,不断提高我院干警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四是加强宣传,树立品牌。要充分利用信息、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做好“双尊”活动宣传、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