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法院公明法庭及时介入、妥善处理了一起影响重大的劳资纠纷系列案。涉案69名员工全部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天收到全部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589000元。这是该院今年全面推行“审前调解”工作新模式以来的又一成功实践,有效避免了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矛盾的激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
年12月2日
上午8时左右,公明法庭从公明劳动办获悉该办在处理某公司69名员工劳资纠纷案件时遇到阻力,该公司69名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对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不满,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出面解决,并有示威、上访的势头,情况相当紧急。公明法庭负责人接报后,迅速组织法庭干警赶赴矛盾纠纷处置现场,耐心细致地向69名员工做解说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不断缩小双方的心理预期,最终促成了69名员工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与此同时,双方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将调解协议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公明法庭从案结事了、巩固调解成果的角度出发,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全庭干警加班加点至晚上十点制作立案材料及调解笔录,并当场送达给69名员工及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当场给付完毕。至此,一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