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我院工作人员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的内容及我院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
  
 
  
   1、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我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二、24小自动接听功能举报电话:0755-29997121;举报信箱:ts@ba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