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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防范和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困难和倒闭引发的不稳定问题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11-03 10:38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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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宝安法院召开如何应对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倒闭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专题会议。会上,首先由六个派出法庭分别介绍了近期辖区企业破产、倒闭情况,以及已诉至法院此类纠纷案件的审理现状。冯健副院长介绍了宜进利工厂拖欠工资事件,通报了区委区府召开的处理解决企业倒闭问题的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区委书记周林祥关于做好服务、预防和维稳工作,全方位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难关的讲话精神。
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就全院处置当前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困难和倒闭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提出了几项要求,做了具体安排。一是强化认识。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波及之下,企业受到严峻的压力和挑战,宝安已有多家企业受此影响破产、倒闭。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目前形势,明确现在属于非常时期。二是做好预防。把预防和处理企业停产、倒闭等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作为服务大局,为区委区府分忧解难的重要着力点,切实加强对相关信息的研究判断,确保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成立宝安法院处置企业倒闭、逃逸案件工作领导小组,胡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成员部门包括六个法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立案庭、办公室、司法事务办、研究室和法警大队。三是发挥职能。立足审判执行,拓展法院作用,一旦出现停产、倒厂的,及时协助政府部门查控财产,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参与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畅通“绿色通道”,妥善化解纠纷。四是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好党委、政府的处理工作,尤其是六个派出法庭要保持与街道部门的联络,实行信息报告制,落实周报制、月报制。五是强调依法。既要解决实际纠纷,维护稳定,又要不逾越法律,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处理涉及倒闭企业案件的若干意见》,与上级法院、仲裁部门统一标准,财产担保、裁判经济补偿金、保安公司看管查封物等具体问题上明确尺度,在法律范围内最为便捷地化解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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