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明人民法庭自2007年成立以来,以促进新区和谐稳定发展为己任,以诉讼调解、诉外协调为手段,化解了大量矛盾,取得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好效果。今年1-7月,公明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5439宗,结案4293宗,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009宗,调撤率达93.4%,创下了历史新高。其经验主要是:
一、以维护新区稳定作为法庭第一责任。公明法庭所辖的光明新区,成立于2007年,下辖公明、光明两个街道,辖区面积共计156.1平方公里,人口约80万,辖区内有工业园区66个,高新园区2个,工厂企业达3000多家。因正处于城市化、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各种矛盾纠纷凸显,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公明法庭以维护辖区稳定为第一责任,积极转换工作思路:与其坐等案件诉至法院,矛盾激化,不如主动出击,延伸职能,提前介入群体性纠纷处理,将大量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诉讼前。在群体性纠纷处理中,法庭派出经验丰富的法官走到群众中释法说理、积极动员,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应邀出席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纠纷处理会议,为妥善解决纷争出谋划策、提供解决方案。今年1-7月份,法庭参与群体性纠纷处理18起,涉案6800多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并将33起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诉讼中。
二、以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第一目标。今年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社会劳动关系面临重大调整,公明法庭受理劳资纠纷急剧增多,1至7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658宗,占同期收案总量的85.65%,比去年全年受理的该类案件还多3966宗。为此,公明法庭紧抓劳资纠纷这一突出矛盾,树立劳资纠纷,坚决调解的原则,以调解作为达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劳资关系的主要手段。法庭通过加大诉讼保全、真情关爱劳务工、提前介入群体性纠纷、加大宣传等方式促进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大量劳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4.31%。
三、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公明法庭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一方面通过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过硬的司法能力赢得当事人的信服,一方面通过真情关爱劳务工、事故受害人等弱势群体;到企业、工厂进行普法宣讲;与新区政府、劳动部门、司法所、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动;与台港商协会、企业工会组织等机构互动等方式,增强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法庭判决、调解的认同感。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庭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法庭工作的开展,而法庭较强的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优异的工作效绩也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宝安区政协委员、公明商会会长麦灿枝给法庭送锦旗,赞扬他们“化解纠纷,促进和谐”;新区领导也多次对公明法庭在解纷止争、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