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障碍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而未成年被告人与检察官、法官的天然隔阂,更加重了其心理负担。部分被告人因得不到疏解而产生焦虑、恐慌、过度自责或消极、麻木,对未来失去信心等情绪。针对这一问题,宝安法院积极与区教育局联系,在全面了解被告人家庭状况、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的前提下,尝试邀请经验丰富的心理辅导老师,在帮教环节针对罪错少年的心理特点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指导其用正确、健康的心态面对审判,认识自己犯下的错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该举措实施以来收到预期效果。
2008年5月27日,在我院少年审判庭庭审现场,多了一位特别的帮教人——宝安区职业技术学校从事心理治疗、矫正的心理专家曾老师。作为特殊的帮教人,曾老师针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阿晓、阿文的心理特点,做了心理辅导和特殊的帮教。阿晓、阿文是同班同学,都来自四川地震灾区,中专毕业后一同来深圳找工作,因所带钱财用完而实施抢劫被羁押。当了解地震灾区的情况后,二人情绪十分低落,一方面因担心家人安危,心急如焚,另一方面,在巨灾面前不知所措,进而过度自责感到前途渺茫,对未来失去信心。曾老师针对二人的不同心理特点,循循善诱,从心理学的角度疏解二人的不良情绪,重建二人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心理疏导解开了二人的“心结”,二人表示要珍惜法院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好好读书,掌握一技之长,好好做人。
心理辅导老师参与帮教工作是我院少年审判对帮教机制改革的尝试和创新,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法庭帮教的效果,贯彻了少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功能,更有利于罪错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