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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早部署早行动全力推进“大调解”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03-20 10:35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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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我院制定下发了《2008年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从年初开始按《工作方案》部署紧锣密鼓地推进大调解工作。“四到位”为我院顺利推进大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认识到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人民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加,法院案件数量随之不断增长。我院受案数量2000年突破10000宗,2005年突破25000宗,2006年突破35000宗,至今仍在高位盘整。为抑制案件快速增长势头,缓解审判压力,并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我院党组认识到必须跳出法院工作,从源头上探索出路。从2006年开始,我院就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联调机制,并延伸到处理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效用。去年我区大调解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人民调解各类纠纷12397件,三大联调调解案件3274件。这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也致使我院受案数量首次出现15年来负增长的良好态势。我院党组要求将大调解工作作为我院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为民的切入点,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建立和完善,巩固和提高去年我区大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组织领导到位。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胡鹰为组长,六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调解相关工作。并将研究室设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及总结、宣传大调解工作经验。院长带队走访。胡鹰院长亲自研究、部署涉及大调解的相关工作,并带队与街道司法所、劳动站等部门沟通协调。2月21日恰值元宵佳节,胡鹰院长就亲自带队走访了松岗、新安街道办,调查了解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情况和联调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党组成员也积极指导挂点片区大调解工作中,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并亲自带队走访挂点社区、街道。截至3月10日,我院已按《工作方案》部署提前完成了对宝安10个街道和光明新区2个街道的首次走访任务,向辖区各街道党工委汇报了我院去年的大调解工作及今年的部署安排。
    三、工作职责到位。分片挂点,责任到人。《工作方案》明确了大调解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将我院所辖的12个街道206个社区划分为六大片区,每一片区配备3位挂点领导,由我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担任。每个片区的街道和社区,分别由我院三个民庭和六个派出法庭的共44位法官挂点联系。明确具体地分配了每个街道、片区的挂点领导、挂点法官、挂点区域、挂点任务后,大调解工作得以有序展开。现在我院已初步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研究室协调沟通,全院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我院将大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奖惩机制,在表彰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同时增设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项目;对忽视大调解工作、不能有效落实有关工作规定、推进措施不力、失职渎职造成责任区发生矛盾激化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倒查。
   四、工作任务到位。我院明确并具体了四项大调解工作任务,首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片区挂点领导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街道党工委,争取党工委支持并汇报大调解工作情况。片区挂点部门责任人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司法所、劳动办、派出所等矛盾纠纷多发单位,推动人民调解员进驻该单位并开展联调工作。其次,有效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我院在总结去年指导人民调解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授课指导、挂点指导、旁听指导、反馈指导等指导人民调解方式,并量化了各项指导的任务指标,如授课指导人民调解员应达5场次以上,培训人数应达到400人以上;挂点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挂点社区、行政单位现场指导、集中答疑。再次,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在落实我院《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程调解机制,加大立案、庭前、开庭、庭后调解力度;健全审监调解和信访调解机制;不断创新和丰富联动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新调解方式。第四,建立三大调解有效衔接机制。法院通过快立、快审、快执涉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做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程序和效力衔接;通过首位负责制和联系会议制等方式实现三大调解机构人员的衔接;通过协同处理群体事件实现三大调解工作方式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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