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同志代表宝安法院在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下午,各代表团审议了法院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以162票赞成票,占与会代表95.86%的高比率通过。
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过程中,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我院工作报告客观、务实,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内容翔实具体,重点突出;首次将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工作放在各项工作之首进行总结成为报告亮点。代表们认为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法院的工作情况,肯定法院以下四方面工作做得好:一、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工作做得好。法院全年走访125个社区,指派法官、法官助理180人次挂点指导街道社区调解工作。全年培训人民调解员34场次,受训人数达3500多名。全区全年人民调解解决各类纠纷12397宗,三大联调调解案件3274宗。全年处理各类涉劳案件13396宗,为务工人员追回欠薪款项5239.2万元。全年减、缓、免诉讼费320多万元。涉法信访同比下降28%。二、审判执行任务完成得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432宗,审结执结案件33523宗,同比上升0.25%,综合结案率94.6%,同比上升1%。收结案总量列六区法院之首,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68宗,为全市法院最好成绩。全年促成43.82%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调解撤诉率高出全市同类指标6.1个百分点。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7906宗,执结16496宗,执行收案和存案首次出现下降。三、队伍建设做得好。较大规模的中层干部选任和竞争上岗,充实了中层干部队伍。干部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素质教育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队伍凝聚力增强。干警精神状态良好,法官的办案能力、调解能力以及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有一定提高。四、管理工作做得好。全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定岗定员定责。规范了立案、审判、调解、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期限。完善了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四个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工作的高效运行。
与会代表同时对我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议涉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大调解力度,提供更多便民措施,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逐条讨论后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