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把关爱劳务工工作落到实处,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就成功为劳务工追回欠薪17587.40元,拿到钱款的邓XX深有感触地说:“法院真为我们外来工排忧解难,给我送来了新春的一份特殊祝福”。
邓XX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 2000年至2006年在宝安区公明街道XX家私厂工作。2006年年底从XX家私厂离职后,该厂拒绝支付拖欠他的17587.40元工资及补偿金,并不富裕的邓XX一家因此陷入困境。该案进入我院执行立案后,已临近春节,邓XX非常希望能在春节期间拿钱回家,但他一直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任何财产线索。我院承办此案的公明法庭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急劳务工之所急,想劳务工之所想,一方面组织干警加班加点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工作,并由法庭负责人亲自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力劝该厂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另一方面,耐心安抚邓XX,让其明白法院在尽最大努力帮其执行到位,平息其激动情绪。在多方努力之下,17587.40元工资及补偿金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七)执行到法院帐户。春节期间上班第一天,我院就让邓XX领到了其被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使他在寒冷天气里感受到了一份特殊温暖。
我院对涉劳务工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切实落实宝安区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劳务工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劳务工的权益,据统计,上班第一天我院还对两宗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