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我院沙井法庭干警在依法执行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事件,近百名公司员工围堵执法人员,抗拒执行。我院按照特事特办方针,法庭、法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联动,妥善处理了这一起恶性事件,2名煽动闹事、情节严重的首要分子被司法拘留,8名积极参与抗法人员被训诫,并具结悔过。
29日下午2时30分,我院沙井法庭执行干警到观澜街道麦X微电子科技公司,欲扣押被该公司扣留的被执行人东X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宝马车一辆。执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要求麦X微公司配合执行,遭到该公司拒绝。我院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强行扣押该车。麦X微公司管理人员竟公然煽动员工阻碍执行,故意将一辆货柜车横在道路中间,并纠集近50名工人结成人墙,围堵执行干警。执法干警及时将此次事件向沙井法庭许云兴庭长和院党组作了详细汇报。为避免冲突,执行干警还用喇叭对闹事工人进行法律宣传和耐心劝阻,要求配合执行。但公司管理人员散布“车被扣走即取消年终奖金”等言论,继续指使和煽动工人闹事,围堵人员越聚越多,还对执行干警进行漫骂,甚至还有工人用砖头将我执行干警砸伤,场面逐渐混乱。与此同时,我院党组获悉情况,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指派主管副院长符波、詹旭伟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并要求法警大队立即启动应急调警机制协助处理。法警大队吴锡波队长接到命令,立刻调动离事发地点较近的观澜、龙华法庭驻点法警出动增援,并亲自率领40名法警陆续火速赶往观澜。许庭长也指派冯韶辉副庭长带领法庭工作人员赶往事发现场,帮助处理事件。观澜街道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也派出警力维护秩序。直到所有工作人员陆续到位后,闹事工人仍然聚集现场,围攻闹事。符副院长和詹副院长亲临现场指挥,根据案情发展,及时作出指示;吴队长和冯副庭长互相配合,带领大家努力维护现场秩序,并耐心做好阐法和说理工作,劝阻工人配合执行。21时30分,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根据院领导的指示,我院干警果断行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现场带头闹事起哄的首要分子和阻碍执行的积极参加者强制带离现场,押回法院处理;并继续劝解无关人员尽快离开现场,配合法院依法执行。慑于法律威严,围观闹事群众逐渐散去。执行人员依法将涉案宝马车和封堵执行的货柜车扣押至法院。对押回法院的10名抗法人员,我院区别对待,分别作出处理:对8名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的参加者进行训诫,并要求具结悔过,对2名带头闹事的公司管理人员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符副院长、詹副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一直工作至次日凌晨4时30分,这起抗法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对于本案,我院将进一步展开调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