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安区法院始终把法警队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从建章立制、教育训练等方面入手,通过“四个强化”狠抓警队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仅今年1-8月份就押解人犯4932人次,保障庭审1057次(案件3129宗),派出警力5773人次,出动警车1389次,每一次任务都得到了圆满执行。
一、明确整体思路,强化具体落实
1、明确整体思路。宝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警队规范化建设,通过多次专题调研,把 “队伍管理警营式、制度建设规范化、警务装备现代化、履行职能全面化”确定为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把争创全国一流警队作为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和思路。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相关主管院领导为成员的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制度建设、装备建设、教育训练、职能履行及羁押室、装备室的改造等方面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党组重视、主管院长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工作模式。
3、强化具体落实。将高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与本院司法警察大队具体情况相结合,按照管用、实用、能做到的要求,对组织机构、装备建设、教育训练、履行职能、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六个方面四十三项内容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梳理。将查出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细化成104项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指定政治处、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三个部门负责落实,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建设一个、达标一个,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前进。
二、完善体制制度,强化警务管理
1、理顺体制。积极理顺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实践“双重领导,编队管理”模式,把原来分散到各庭室的司法警察集中到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内部设立了警务办公室、3个中队和7个外驻警务室,使领导体制和内部分工更加符合法警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有利于发挥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2、建章立制。在认真落实最高院、省高院有关司法警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司法警察大队编队管理细则》、《司法警察大队岗位责任制度》、《司法警察大队岗位职责考核细则》等具体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健全工作机制,为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针对宝安区劳资纠纷、拆迁纠纷、涉法涉诉上访多发的情况,司法警察大队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值班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两年来,共参与强制执行和处置突发事件265宗,24名同志受到各级表彰。
3、规范内务。在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宝安法院特别强调统一规范、整齐划一,对办公室的布置、会议室的安排、制度上墙以及羁押室、装备室的改造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警察大队的工作秩序、学习秩序和内务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
1、充实警力。经充实,宝安法院司法警察人数达到了71人(女法警5名),平均年龄仅28岁。其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1%,复退军人占67%。
2、强化教育。法警队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八荣八耻”教育以及争当“排头兵”等活动,从思想上巩固了司法警察的政治本色。几年来,全体司法警察坚持每天早上提前1小时上班,下午推迟1-2小时下班,为司法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强的警务保障。
3、科学实训。法警队紧紧围绕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做好“四抓”训练:一抓日常训练,坚持早操和课外练兵制度,实现考核合格率为100%;二抓选训,每年选送一些干警到上级法院或兄弟单位培训或参观见学,两年来共送学33人次;三抓封闭性训练,每季度组织警员到外地进行3-4天的封闭式训练;四抓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训练,定时组织应急分队与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进行演练。
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物质装备
1、改善办公条件。投入27万元装修改造警队办公室,并按照相应标准配备办公设施,干部(职工)执行四个一标准,即:电脑、办公台、衣柜、折叠床;聘用制法警执行三个一标准,即:办公台、衣柜、折叠床,并配备一台大屏幕电视机。
2、保障警务装备。投入50万元改造羁押室。内设6个仓、1个洗手间、1个监控室,可同时容纳50人犯,并安装了独立空调、监控设备和监听系统;投入38万元改造装备室,并按标准购买一批警用装备;投入100万元更新押解车辆;投入4.3万元配购数字对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