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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到我院调研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06-04 17:02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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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左三)到我院调研

62,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在广东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广海、深圳市中院副院长黄国新同志的陪同下到我院调研,了解我院申请知识产权管辖权的相关情况。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全体党组成员以及立案庭、民二庭、刑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胡院长首先向蒋庭长介绍了宝安区的概况、宝安区经济发展以及科技创新方面的成就。同时胡院长就法院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基础建设等基本情况向蒋庭长作了汇报。接着,冯健副院长根据宝安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总结了发生在我区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数量多、种类复杂、标的额小,并介绍了我院在审理其他民商事案件中常常遇到需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形。我院享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权,将能有效地把我区知识产权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中、高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压力,为我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听取了汇报后,蒋庭长首先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审判业务、基础建设、队伍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速度很快,知识产权矛盾也很突出,广东省一直是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最频繁的地方,而深圳又是广东省内知识产权纠纷最多的城市,因此在每一层面尤其是基层尽快消除矛盾至关重要。广东省基层法院处理好知识产权纠纷,不仅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对全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也将起着好的带头作用。最后,蒋庭长还深刻剖析了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面临的巨大挑战:一、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性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仅要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按照相关国际条约以及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承诺保护知识产权。二、知识产权保护任务重。法院能否依法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矛盾,关系着我国科技创新大环境的优劣,关系着政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而且我国是一个专利注册大国,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任务都非常艰巨。三、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性、科技性强。法院审理案件时不仅会遇到法律专业问题,还会遇到其他行业或新行业的最新、最深问题,这对我们审理知识产权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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