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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沙井法庭荣立集体一等功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06-26 17:19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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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宝安法院沙井法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规范工作,加强管理,以法官为主体、以诉讼调解为抓手、以审判改革确立制度为保证、以维护劳务工权益为突出落脚点,大力推进和谐司法,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近日,该法庭被广东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沙井法庭负责宝安区沙井街道、福永街道、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及宝安国际机场等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200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29 件,审执结3109件,结案率99.36%,五名法官人均结案621.8 件,无一件错案发生。今年16月份已受理各类案件1459件,审执结916件。

一、在队伍管理上,以人为本,推行快乐办案。法官是司法活动的关键主体。只有法官身心健康,审判工作才能呈现出勃勃生机。但是面对案件逐年增长,人均结案600多件的巨大压力,法官们往往身心疲惫,苦于应对。为了缓解办案压力,使法官摆脱亚健康状态,该法庭推行快乐办案工程。一是积极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让大家舒心地开展工作;二是体现人文关怀,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解决生活困难;三是经常开展“团结、廉洁、开拓、奉献”的团队精神主题活动,以相帮互助、共同努力的团队去解决工作难题;四是以工作交流、联谊等多种方式展现工作成绩,激发工作成就感和职业尊荣感。以此,逐步实现在快乐中办案,在办案中获得快乐的工作局面。

二、在审判工作上,加强调解,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该法庭以诉讼调解为抓手,归纳出摆正位置、“找准症结”、 因人施调、把握时机、用好个案社会资源等五种调解方法,并建立三个调解机制。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时刻捕捉可调解的因素。重点调解机制,庭长一并参与对抗情绪激烈、群体性纠纷、涉及劳务工重大切身利益等敏感案件的调解。联动调解机制,建立诉讼协调员制度,让司法所、街道劳动站的业务骨干、居委会调解主任、妇女主任这些既熟悉社情民意又具有丰富民间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将法院调解与社会调解、法官的法律知识与诉讼协调员的社会经验有机结合起来。特别针对劳动纠纷案件,该法庭对调解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尝试,与区劳动局、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宝安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质量和效率。2006年,调解率达37.28%,高于全区法院调解率3个百分点。

三、在工作方法上,勇于创新,推进和谐司法进程。首先,法庭细化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启用新的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排期、审限、开庭、结案、归档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明确岗位规范和标准,健全办案质量评查和业绩考核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高效的审判工作格局。其二,完善审判组织,扩大司法参与和司法民主,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当事人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积极地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其三,健全、落实“三访”制度。法庭非常重视信访、走访、回访等“三访”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专人负责,限期办理;对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经常走访,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对已结案件特别是调解案件实行定期回访制度,以检验办案效果。在辖区居委会设立“便民信箱”,收集人民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法律问题咨询,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这一做法深受辖区群众的拥护,促进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上,尽心竭力,践行司法为民。法庭辖区人口150多万,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受理的案件中劳动纠纷案件约占47.3%。法庭以维护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劳务工的权益为司法为民的突出落脚点,始终把劳务工的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劳务工、感情上贴近劳务工、行动上切实帮助劳务工,有的放矢地加强对该类案件的指导。对劳动纠纷案件采取优先受理、及时审理,实施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剩留财产转移或毁损,依法快速评估和拍卖保全、查封、扣押的财产。同时,想尽一切办法动员厂房出租方、居委会、劳动部门为工人垫付工资,竭尽全力维护劳务工的利益。仅2006年,法庭就为3211名劳务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近979万元,先后为650多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7万多元,被打工者亲切称为“贴心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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