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法院召开“办标准案,开标准庭”活动动员大会,会议决定从8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办标准案,开标准庭”活动。该活动是以落实“审判管理年”、“司法能力建设年”、“执行治理年”、“廉政警示教育年”、“服务年”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为背景,以规范办案、规范开庭为着眼点,旨在切实解决当前本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合法、流转不顺畅、管理不规范、信访投诉明显增多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干警的综合办案能力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办案标准化、庭审规范化的任务目标。“办标准案,开标准庭”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标准化办案指导意见以及本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章制度审理、执行案件,做到操作到位、流转顺畅、程序合法、庭审规范、裁判有据、案结事了,其核心与关键是要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进行案件处理和流程操作。实现全院每一名办案人员(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下同)对“两个标准”的任务目标、内容要求和重要性有清晰、正确的认识;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办案流程、操作步骤、程序要求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不仅能够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执行,也能够严格按照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进行流程操作,真正做到“办标准案,开标准庭”,并将这一理念转化为一种良好习惯贯穿于工作始终。
二是成立组织机构统筹监管活动全程。成立“两个标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任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两个标准”活动的推动实施、统筹监督、督促检查等工作,院监察室、督导委、办公室、审监庭、研究室、立案庭协助这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分步骤有序进行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两个标准”活动分三个步骤实施。8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本阶段将举行院务会议,对活动的开展做动员部署,并组织中层干部集体学习活动方案,使中层领导干部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深刻认识“两个标准”活动的任务目标;8月初到10月上旬为大学习大讨论阶段。本阶段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在本部门进行内部动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涉及本部门职能履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化办案指导意见等,并针对历次检查督导、信访投诉、《审监通讯》中指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不足及本部门正反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使全体干警充分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办案技巧、规范办案行为。在完成前述学习活动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开展“办标准案,开标准庭”为主题的干警“述责”活动。述责采取一对一模式,每名干警都要向自己的直接负责人详细陈述自己岗位职责、操作流程等,述责过程形成书面记录;10月下旬为检查验收阶段。在本阶段将由“两个标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察室、督导委、办公室、审监庭、研究室、立案庭等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以检查学习活动记录、组织“办标准案,开标准庭”评比、观摩庭审抽查案卷及通报结果落实责任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果记入干警日常表现档案,作为考核评优、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