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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延伸职能、拓展形式、健全机制,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9-14 10:42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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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是延伸法院少年审判职能的重要方面,对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宝安法院延伸少年审判职能,加强组织、拓展形式、健全机制,在辖区5万名中小学生中深入推进法制教育活动。2008年以来,我院已经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1支,开展学生庭审观摩活动6次,指导建立学生模拟法庭队伍3支,开展学生模拟法庭活动5次,深入中小学讲授法制教育课和开展法制讲座34场次,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12·4普法活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活动”、“百幅青少年法制教育图片展”等专题学生法制宣传活动3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000份,共17名法官获得市区两级政府“优秀法制副校长”称号。我院主要做法是:
一是以兼职法制副校长为依托,健全法制教育组织。与区教育局联合成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协调、统筹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遴选34名优秀法官担任区中、小学兼职副校长,制定《宝安法院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任务。
二是以以案说法为主体,拓展法制教育形式。发挥法院法制宣传教育优势、针对青少年学生特点,积极拓展法制教育形式,通过定期组织典型案件的庭审观摩、学生模拟法庭,讲授法制教育课,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将真实、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例与法律知识宣讲结合,宣扬正气、鞭挞邪恶,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载体,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生动性。在深入调研,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联合区教育局、区看守所,拟在看守所公共服务区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目前基地建设正在推进,基地已建或拟建图片展示区、多媒体资料展示区、案件庭审旁听区、少年监仓参观区、少年犯采访区等。以通过直观、生动的展览和体验,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掌握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是以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为监督、保障,建立开展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将少年审判庭、兼职法制副校长履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分解细化为若干考核指标并赋予特定权重,纳入季度和年度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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