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是当事人反映法院工作存在问题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和谐司法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此,宝安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问题,下大力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行多措并举方式有效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自2006年至今共受理来信来访4180件次,其中涉诉信访728件次,无一例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我院的具体措施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大力实施一次性解纷做法。成立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中层干部值班接访;设立涉诉信访工作室,各法庭也专设信访窗口,责成专人处理信访事件;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制度,确立一站式、一次性解决问题方法,实行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院长定期接防和预约接防制度;制定《加强信访工作若干意见》、《信访接待人员承诺》、《加强涉诉信访和不稳定因素排查管理若干意见》等制度。强化从受理、承办、督办到反馈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尽量使信访当事人一次解决问题。
二是推行判后答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初访案件产生。针对多数涉诉信访案件是由于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对法律适用存在疑问而产生的特点,制定《加强判后答疑管理若干意见》,要求法官和法官助理在案件宣判后对存疑当事人务必进行释法答疑工作,减少当事人疑虑和不满,进而提高案件服判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初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司法调解工作,从纠纷处理效果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产生。以调解方式解决纷争,是实现案结事了目标的最佳途径,为此,我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确定了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审监调解和信访调解。其中立案调解和信访调解分别从诉前和判后两个环节发挥了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有效地遏制了上访案件的增长。
四是落实“四定一包”模式和重大上访事件排查、预警机制,集中处理、跟踪解决上访老户案件。对于重大、群体性和缠访案件,及时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模式,通过定期排查和预警制度,由包案领导主动上门下访,直接面对群众,提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
五是适时启动司法救助基金,救助确有生计困难的信访当事人。有些涉诉信访案件本身并没有任何错误和纰漏,但因执行不能或其他社会因素确实给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生计带来严重影响。为此我院根据案件情况及时申请启用区政法委设立的司法救助基金,对于无法在短期内实现诉讼权益的信访当事人给予人道主义上的救助。此外,院领导和其他干部也经常对接访中遇到的特困当事人解囊相助。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就捐助了千余元经费给信访室作为临时救助储备金。目前此款已帮助一名上访者解决了燃眉之急。
六是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借助多方力量解决群体性、疑难信访案件。针对涉诉信访案件成因复杂的特点,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解决诉求。同时与区委区府、区人大、区信访等工作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通报信息,争取更广泛的支持,共同解决社会性涉诉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