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院综合管理水平,推动法院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转,2008年宝安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施行季度考核制度。通过阶段性量化评估,推动审判工作均衡发展,尤其对扭转长年“前松后紧”的审判工作局面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获得上级法院充分肯定。第一季度各项审判指标均较上年大幅上升,在收案数同比增长13.69%的前提下,结案5704件,同比上升17.9%;二审发回改判率13.83%,同比下降8.52个百分点,比全市基层法院平均水平低6.02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1.49%,比去年同期上升8.49个百分点。
一、 建立分工负责、公正动态的考核体系。
成立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胡鹰院长亲任组长,全面督查考核事宜,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处任强主任兼任考核办主任。考核工作由政治处牵头,监察室、督导委、研究室、立案庭、审监庭、办公室等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对全院各部门及干警在本季度内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研究室负责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调研成果等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和打分;审监庭负责对发改案件进行核查并打分;督导委负责对裁判文书质量和庭审情况进行抽查并打分;办公室对全院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打分等,其他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协作,确保了各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也提高了考核工作效率。考核办对最后打分结果进行初核、汇总、统计、排名、公示、复核,并呈报院党组会议审议,考核工作全程都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特点。为发挥季度考核促进作用,实现动态管理,创设了前后季度成绩的互补机制,考核对象前一季度结案成绩不佳,可以通过下一季度超额结案进行弥补;并与年终考核紧密挂钩,每季度成绩实行排名制,排名靠前的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靠后的则予以扣分,使季度成绩具有了影响全年考核的实质意义。
二、 强化分序列管理,细化考核指标。
根据院内各部门和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种类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序列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序列划分上较以往更加专业化、更具科学性,全院共分3个部门序列(业务部门、综合部门、综合业务部门)和13个人员序列。13个人员序列中首次将执行法官和审判法官分序列进行考核,因两者在工作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针对各自特点制定不同考核指标更具合理性。考虑到法官助理的考核指标不能充分体现业务部门内勤的工作业绩,有失公平,首次将业务部门内勤从法官助理序列中独立出来,另设指标量化考核。在划分序列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审判绩效,从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数、上诉率、发回改判数、发回改判率、奖惩情况等50多项指标入手,分类量化,进一步科学规范目标考核项目,以形成动态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督促审判一线法官及法官助理重视案件质量、加强效率意识和审限意识。
三、 拓展考核效用,提高管理水平。
季度考核拓展了以往的考核效用,考核工作不再只是为了评选先进,而与奖惩、任免、晋升、资源配置挂起钩来,使考核工作在司法管理中的促进作用得以最大化。动态监测是季度考核的重点,考核办具体参与考评的人员平时通过收集与整理考核对象的资料,将相关数据、指标进行保存,为阶段性量化评估做好日常数据积累。根据阶段性量化评估的结果,不但可以了解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同时还可以发现部门之间人员配制是否合理,个人工作是否饱和等问题,可为科学决策提供比较客观、清晰的参考数据。通过动态监测、阶段性量化评估,季度考核制度不仅推动了审判工作均衡发展,同时也成为院党组及时掌握院内工作动态、合理配制和调整司法资源的依据。
在考核制度的推动下,宝安法院1-5月的审判执行工作也呈现出可喜局面,结案8866件,同比上升56.09%,结案率47.4%,同比上升10.0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