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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圆满解决“富士康”终止车辆租赁合同系列案件及其引发的百名司机驾车聚集抗议事件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9-28 09:02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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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div st yle="text-indent: 48pt"><span st yle="font-size: medium">日前,富士康集团下属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终止车辆租赁合同系列案件,在宝安法院调解结案。由此案引起的发生于2009年3月的100多名司机驾驶100多辆大巴车聚集宝安区龙华广场抗议事件,也一并获得圆满解决。</span></div> <div st yle="text-indent: 48pt"><span st yle="font-size: medium">2007年8月,原告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向社会招标租赁大巴车辆接送员工,租赁期为3年。被告深圳市赣福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中标,并与原告签订了共235辆车,期限三年的《车辆租赁合约》。这个合约吸引了众多小车主青睐,他们以挂靠方式,分别加盟四家被告公司。2008年11月、12月,富士康集团裁减了一批员工,同时其产业园内新建的员工宿舍陆续投入使用,大部分工人搬回园区宿舍,导致实际需要接送上下班的员工大幅减少,原告以此为由提出要提前终止128辆大巴车的租赁合同,但因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问题未谈妥,四家被告不同意终止合同。原告遂于2009年1月向宝安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终止车辆租赁合同的行为有效,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起诉后,挂靠车主们因为担心四家被告败诉,并最终危及他们利益,多次到街道及区政府上访。 2009年3月18日,又驾驶100多辆涉案大巴车聚集在宝安区龙华广场,抗议原告提前终止合同行为,并扬言要围堵市政府。</span></div> <div st yle="text-indent: 48pt"><span st yle="font-size: medium">宝安法院对这起事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上报区委,同时报送区政府,胡鹰院长还亲自率队到龙华街道,接访、安抚涉案车主,听取他们的困难和意见。冯健副院长、周虹庭长以及承办法官亦多次到现场了解车辆的停放、使用情况,并与富士康高层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合议庭成员先后八次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并多次要求四家公司负责人从维稳大局出发,做好车主的协调安抚工作,鼓励他们寻找新的机会。经过反复调处,纠纷双方于近日在宝安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原告增加了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金,而四家被告则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并承诺处理好内部关系,确保挂靠车主们不再上访或者投诉。</span></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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