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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驾驶操作不当酿惨剧 肇事司机罪责难逃获重刑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2:45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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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圳建市以来一号特大交通事故——2005年深圳龙华8.23交通事故案件近日在宝安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肇事司机李阳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李阳系深圳市龙华锦绣幼儿园司机,于去年8月23日20时25分许,驾驶车牌号为粤B58307的中巴客车行至宝安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民清路口时,因车速过快无法避让行人,致使中巴冲上人行道撞向人群,酿成19人死亡,19人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损坏的惨剧。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李阳穿拖鞋驾驶制动不合格和轮胎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行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本次事故的过错,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各医疗单位在全力抢救伤者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肇事者的处理情况。

    宝安法院对此案件高度重视,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阳驾驶车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导致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虽有可以从轻处罚的自首情节,但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由于自身过错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故不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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