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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执行保环境 排污厂长领拘留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2:44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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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下午,宝安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环保案件“绿色执行”专项行动。会议由副院长冯健主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巫春华作了动员讲话,副院长龚建荣详细介绍了宝安法院环保案件执行情况,会后执行干警赶赴石岩街道对严重破坏环境的深圳市盈德合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开始显现。在利益驱动下,有的企业肆意排放污水,有的企业使用有毒害工业原料却不采取劳保措施,有的企业甚至抗拒履行环保部门或法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生效判决。新年伊始,为响应区委、区政府有关“治理年”的工作部署,宝安法院正式启动环保案件“绿色执行”专项行动,坚决遏止破坏环境的行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决心通过开展活动,努力达到“执行一案,带动一串,影响一片”的效果,既惩治肆意破坏环境、藐视执法权威的企业和个人,又教育广大群众爱护家园,增强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

    会后,执行局干警赶赴石岩街道对严重破坏水资源,抗拒履行法院行政裁定的深圳市盈德合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依法强制执行。盈德公司自2003年6月起在石岩应人石工业区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五金、精密铸钢件的生产,既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因该公司长期直接排放工业废水和粉尘,严重污染环境,2004年12月15日,区环保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盈德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但该公司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区环保局依法向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宝安法院受理后,立即召开非诉行政执行听证会处理此案,被执行人交纳了1万元罚款,但仍未停止生产。2005年7月5日,宝安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区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盈德公司仍置之不理,并于2005年8月擅自设立清理车间,进行酸洗作业,严重污染环境。区环保局再次对其作出处罚决定,但盈德公司至今未履行。2005年11月,盈德公司又私自增设了研磨和超声波清洗等存在严重污染的生产工序。宝安法院遂依法对盈德公司实施强制执行,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将该公司厂长予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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