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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理打击力度 治理投资务工环境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2:54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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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拖欠货款和工资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宝安区也发生了几起重大的企业恶意停业逃逸事件,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2006年是深圳“城市基础年”,也是宝安区“治理年”,宝安区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台六项措施严厉打击企业恶意停业逃逸事件。

    一、成立处理“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案件”专案领导小组。由院长胡鹰同志亲任组长,成立处理“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案件”专案领导小组,组织骨干力量开展工作,加大对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案件的处理力度。

    二、出台处理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案件紧急预案

    建立法院处理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案件紧急预案,在发生企业恶意停业逃逸案件时迅速反应。紧急预案将案情上报、现场指挥联络、现场立案、实施财产控制措施、通知实施边控、组织调解、疏导群众等工作细化分工,专门负责,在维护稳定大局的前提下保障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同时,建立相关的工作规范,如协同有关政府部门处理制度,实施矛盾调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案件处理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意见,建立专案小组成员接访值班制度等。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第一时间处理恶意停业事件

    专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领导轮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收和掌握企业恶意停业事件的信息,保证人员在第一时间到位,及时介入,迅速处理。

    四、成立专门的法警应急分队,加强在处理企业停业逃逸事件中的警力

    成立专门的法警应急分队,在慎用警力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法警的作用,在搜查、查封、扣押、控制逃逸企业财产的工作中配合法官,迅速出击,更有效控制财产和保障财产安全;同时,能妥善、有效处理企业停业逃逸中引发的供货商和工人围堵等突发事件,增强调解和疏导工作的效果。

    五、建立欠款、欠薪案件跟踪分析制度,对欠款欠薪纠纷频发的厂商建立预警档案,严防逃逸事件

    在各民商业务庭建立日常联络制度和欠款欠薪案件汇总制度,全面掌握、综合分析全院欠款、欠薪案件的动态和动向,重点关注欠款欠薪大户和欠款欠薪案件频发的厂商,建立预警档案,初步掌握财产、帐户等信息,并将有关信息通报有关部门,严防逃逸事件发生。

    六、开展追究逃逸厂商刑事责任的研讨,加大对恶意停业逃逸厂商的打击力度。

    开展追究恶意停业逃逸厂商刑事责任的研讨,把落实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加大打击力度的重要手段,凡是厂商停业逃逸,恶意拖欠供货商货款和工人工资数额巨大,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在追究民事责任外,要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要在加大打击力度的高压之下,对有恶意停业逃逸预谋的厂商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宝安法院将通过加大对企业恶意停业逃逸事件的处理力度,治理投资和务工环境,保持投资人、供货商的投资信心,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务工环境,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为党委工作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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