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一 强化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努力将服务基层工作落到实处。要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要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畅通接受监督的各种渠道;要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努力服务基层,服务百姓。
举措二 强化“案结事了”意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结合区委“治理年”活动,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注意扭转单纯就案办案、单纯追求结案率的倾向,增强忧患意识,想方设法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举措三 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要绝对禁止出现老百姓有冤无处申的情况。
举措四 强化创新意识,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 “二五改革纲要”为契机,大力推进司法改革。要进一步完善简化速裁机制;要探索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基层组织调解相结合的联调制度;要创新实行同类案件判例指导模式;要深化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
举措五 强化质量意识,立足宝安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注重总结审判规律和审判经验,并及时转化为调研成果指导审判实践,逐步提高审判能力和司法水平。
举措六 强化现代司法理念,加快创建“学习型”法院步伐。要倡导研讨、学习、务实之风,培养、塑造一批职业道德优良、专业知识精深、审判经验丰富的专家型法官,促使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得以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