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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二五改革纲要” 部署司法改革新举措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2:5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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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实施的重要一年,我院承前启后,在充分总结先前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二五改革纲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实际,突出重点,初步部署了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六项措施,力求使我院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一、针对我区恶意欠薪案件多发问题,在追究欠薪主体民事责任的同时,努力弥补暂无“恶意欠薪”罪名的法律空白,与其他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和研讨,探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合法路径,增强惩处威慑力。

    二、针对我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探索完善科学的审前程序,建立规范的民事诉讼简化程序,进一步完善速裁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三、为了强化“案结事了”,提升审判的社会效果,拟出台措施强化诉讼调解力度,加强对非诉调解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诉讼调解与基层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联调制度,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四、针对同类案件出现诉讼程序不统一、适用法律不统一、裁判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抓紧推进办案标准化工作,尽快实行同类案件判例指导模式,统一法院内部各审判庭室、合议庭之间的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审理程式化、文书模板化、裁决统一化。    

    五、针对执行难问题,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重点建立一套常态的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六、为了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拟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重点深化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的配备规则、工作职责和管理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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