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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试点劳动争议大调解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3:5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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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深圳市、宝安区两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对在宝安区开展由法院、司法局、劳动局协同配合、分工负责的劳动争议“三位一体”大调解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

    近年来,宝安区经济发展迅猛,企业众多,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也居于全市之首,劳资矛盾凸显。区人民法院去年收案28580宗,今年新收案件将超过30000宗。其中劳动争议案件逐年递增,2005年审理此类案件3000余宗。

    试点工作从5月开始到8月结束。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我院主管副院长、庭室负责人带队,到12个街道对口挂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具体是以法庭为中心,定期轮流挂点指导,不定期交流走访、个别答疑,帮助人民调解组织解决法律问题。每半个月牵头组织召开一次联调工作协调会,及时沟通、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街道挂点人员督促、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和劳动办开展联调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在条件成熟的街道指派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劳动办开展调解工作,对暂无条件的街道也将指派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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