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主要以“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化弱势群体的法治观念”为主题。把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和经济比较困难的外来工和农民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从构建平安、和谐宝安的高度,引导他们树立“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使广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从事生产活动,培养和增强其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一般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从而在全区营造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自护的法制氛围,化解潜在的不和谐因素。
当天上午9时,宝安法院冯健副院长带领20余名由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和派出法庭的庭长和法官组成的法律宣传队伍,身着整齐的制服,来到宝安区都之都广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咨询现场分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小组。刚刚开始一会,法律咨询台前就已经是熙熙攘攘。冯健副院长还亲自带领部分法官走上街头,向过往的人群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中,宝安法院院长胡鹰亲自来到现场为过往咨询人员解答疑难法律问题,市中院新闻办王华兵同志带领中院研究室的同志也来到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主要是一些外地来宝安打工人员,他们前来咨询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婚姻家庭、一般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房地产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同时还有是了解法院办案程序的。我院的法官们,面对络绎不绝的困惑的人群,个个面带微笑,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人们解答问题。同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社会公众说明法院的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认识和了解司法救济的手段和方法,树立正确合法维权的法制观念,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矛盾和纠纷。个带着疑惑而来,又都个个带着笑容离开。
其中,一位来自湖南的某合作社退休的老同志,从朋友处得知我们的法制宣传活动,专程从深圳子女的家中赶来,他此次前来的主要目的不是咨询法律问题的,原来他刚刚在宝安法院打完了一场交通事故的官司,宝安法院的处理结果让他很满意,他说宝安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很透明,办案公正,而且效率很高,同时由于深圳地区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理时的赔偿标准比内地规定的高,使他得到了较高额度的赔偿,经过近二十分钟的交谈,最后他握着胡院长的手激动地说:“你们的处理结果我十分满意,谢谢宝安法院!”
活动从上午9时30分至中午12时,仅两个多小时共发放“法官说法”专栏案例选编130份,分发《民事诉讼须知》、《刑事诉讼须知》、《执行案件须知》、《行政诉讼须知》500余份,接待并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