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上,首先由胡鹰院长作了题目为《人民调解工作与诉讼活动的互补衔接》的专题讲座。他从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渊源讲起,清晰地概述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历史,揭示了人民调解制度长期存在的社会基础和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现代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和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意义。随后,通过比较司法活动与人民调解的异同,深入浅出地阐明了法院审判与人民调解之间的关系,指出,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分流诉讼案件、缓解法院审判压力方面重要作用和意义,并明确提出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思路和具体措施:一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班;二是建立人民调解联席会议;三是组织庭审旁听活动;四是聘请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五是加强个案指导。
副院长冯健详细介绍了人民调解的程序,并重点讲解了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相关规定归纳提炼出的人民调解工作应该遵循的五条原则:依法调解原则、依社会公德调解的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平等原则和不限制当事人的诉权的原则。沙井法庭庭长许云兴根据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经验,祥述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并针对调解文书不规范的现状,讲解了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最后展开现场答疑,到会的调解主任们纷纷就自己在基层实践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提问,冯健副院长和四个法庭的庭长当场耐心、认真回答了人民调解主任们的提问,课堂气氛十分热烈。
一直以来,宝安法院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但是由一把手和主要领导亲自为调解主任讲课在全区尚属首次,这种以会代培、现场交流的尝试取得了很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