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重要通知

把握“责任风暴”内涵 无条件完成目标责任状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2:4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2005年10月8日下午,宝安区法院党组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随后,院党组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学习李鸿忠书记《求实务实抓落实,正风正己尽责任》的讲话,领会李鸿忠书记提出的掀起“责任风暴”的精神,把握“责任风暴”的内涵。院党组确立在年底清案的攻坚阶段,实行各庭室清案一把手责任制,层层负责到人,无条件完成各级目标责任状,在全院掀起清案“责任风暴”。

    2005年1至9月份,宝安法院受理案件20546件,接近去年全年的收案量,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6.36%,结案1237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4.13%。在收案总数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院结案率为60.22%,仅比去年同期下降0.8%,但未结案件已达8174件,是全市存案最多的基层法院,清案形势异常严峻。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院动员,从9月1日起每周六全天集体加班,但时间紧,任务重,尚不能确保清案工作的顺利完成。李鸿忠书记的讲话为全院干警尽心尽责完成清案作出了最好的动员。宝安法院党组领会李鸿忠书记讲话精神,提出建立清案三级责任体系,确立清案“责任风暴”,全力保证清案。

    一、以法院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为责任总纲,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主管副院长为次责任人;

    二、以各庭室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为责任内核,各庭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庭室清案任务负责;

    三、以法官与各庭室负责人建立第三级责任体系,法官为责任人,法官助理为辅助责任人,对法官个人承办的所有案件负责。

    宝安法院党组提出,掀起清案“责任风暴”,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排争解纷,是司法为民的重大体现,也是考验全院干部责任心、事业心、热忱心的时刻,全院干部要求实务实抓落实,尽职尽责完成审判任务,完成党和人民的重托。宝安法院党组责成政治处尽快拿出清案责任追究机制,各级责任人包括院领导都将为自己责任状下的责任“买单”。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