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的《深圳市防台风防汛紧急动员令(2025年1号)》,为确保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往返本院造成的安全隐患,现就本院暂停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23日14:00起,暂停本院(含各人民法庭、院外办公场所)现场开庭、调解、听证等现场诉讼活动,恢复时间将视台风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暂停期间,如需提交立案申请或其他诉讼材料,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渠道办理。
三、涉及具体案件咨询、诉讼材料提交等,请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与案件承办法官或助理联系。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