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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义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一案的清退公告(二)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9-19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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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喜航公司、久龄久公司、钱海创投公司案件的投资人:

  关于王义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投资人信息核实等工作。为顺利推进二次清退工作的开展,维护受损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3年11月中旬开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请确属遗漏需进行申报、补充材料、修改资料的投资人,向本院指定邮箱或者线下地址邮寄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清退对象

  二次清退对象包括:第一批已清退人员;身份已经审计确认,但金额有误需重新进行审计的人员和存在特殊情况无法通过小程序申报的人员。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一次清退后的剩余资金(需先行扣除相关的审计费用、车辆报废费用等费用)确认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合作银行协助完成。已清退人员原则上仍清退至原申报账户,账户因已被注销、属于二类账户等特殊情形的,请联系法官助理重新申报。

  五、特别提示

  已确认身份、尚未领取第一批清退款项的投资人,请尽快通过小程序申报、领取清退款。

  目前清退工作正在进行,工作人员正在有序进行清退人员身份确认及金额计算,工作任务繁重,请投资人无必要不要反复拨打电话,已领取第一批请退款人员不需拨打电话,按原领款路径依次清退。

  二次依法公开清退后,对于其他人员的新增申报、异议均不再受理,请依法向有关机关重新报案或另循其他法律途径处理。

  针对部分资料不全导致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只有根据审计要求补充提供完整证据材料的,才能通过“涉众型人员智慧系统”小程序进行申报,领取款项。个人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参与清退的人员,请通过其他诉讼途径解决。前期公告异议期间已提交过异议的不重复受理。

  如遇重大紧急问题,可拨打 0755-29997167进行咨询;如需提交电子版资料,请发送至下列邮箱:bafy_ojc@baoan.gov.cn;如需线下邮寄材料,收件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14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助理收,电话299971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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