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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开展网络庭审直播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4-27 00: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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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宝安法院举行 “走进宝法,感受阳光”法院开放日活动,本次开放日活动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主题展开。五十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司法联络员、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走进法院,亲身感受法院工作,并旁听了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公开庭审,庭审全过程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和微博直播。    

参观代表首先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当事人通道、信访室、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联调工作室、庭审指挥中心等法院办公、办案场所,了解法院工作职能和诉讼程序。为使代表更加直观了解法院工作,宝安法院向每一位参观代表发放了介绍宝安法院工作的宣传册和《宝安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设置了六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展板,图文并茂的介绍了宝安法院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概况、特点和典型案例。    

在参观完工作场所后,参观代表和来自《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电视台、中国新闻网等十一家媒体的新闻记者一起旁听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某逢、郑某东因生产假冒金龙鱼注册商标食用油,被宝安检察院起诉至宝安法院,宝安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做出宣判:两名被告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不等罚金。庭审全过程在深圳新闻网进行网络直播,在宝安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图文直播。有参观代表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法院举办开放日活动很有必要,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作为企业经营者今后要提高保护、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依法经营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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