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26”
国际禁毒日前夕,
6
月24
日
宝安法院举行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大会,对9宗毒品犯罪案件集中统一宣判,对苗传秋等13名犯罪分子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12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
此次13名被告人皆因贩卖毒品被依法定罪处罚,贩卖毒品数额多的达
49.8克
,少的有
0.25克
,涉及毒品的新老品种有“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等,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其中8人在30岁以下,最小的年仅19岁。
被告人苗传秋于
2011年
2月
23日
,在沙井某餐厅贩卖“冰毒”一包(经鉴定,重
49.8克
,含甲基苯丙胺成份),并收取买家毒资人民币32 000元,在交易现场被当场抓获。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苗传秋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涉案毒品予以销毁,缴获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其余12名被告人也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10人表示服判,1人表示要提起上诉,2人考虑是否提起上诉。
宝安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三年来,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2件1414人,仅2010年上半年就已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9件311人,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37件287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2件12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1件2人,容留他人吸毒罪9件10人。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毒害人民身心健康,宝安法院通过这次公开宣判大会,依法惩治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为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平安大运”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