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全院干警做到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院邀请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康均心教授为我院全体干警及宝安区公、检、司部分人员、部分律师代表举办了一场刑法修正案(八)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审管办、刑庭、少年庭、民四庭等业务部门又与康均心教授就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细节进行了专题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