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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行政庭法官受邀为区卫生监督所做行政执法培训讲座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03 10:27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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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全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举办全区卫生行政执法培训及案例点评培训班,宝安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静法官受邀为该培训班做行政执法讲座。

李静副庭长对近年来法院涉及卫生系统的行政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结合自己的理论研究和具体案例,阐述了如何在卫生监督执法实践中预防和避免行政争议的产生以及如何积极有效处理行政争议。随后,她对区卫生局做出的三宗行政处罚案例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一是在执法中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避免程序瑕疵和程序违法;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加强证据保全和证据收集工作,力求用证据反映客观事实;三是在执法工作中注重与法院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努力提高我区行政执法水平。对于被处罚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确定义务的案件,区卫生局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将积极支持行政机关执法工作,在对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裁定准予执行,加强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度,更好地为实现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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